上海鼎照装饰设计有限公司与上海蓝天房屋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案件编号:

案由:

承揽合同纠纷

执行法院:

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

日期:

2018-05-22
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8)川0116民初1908号
原告:上海鼎照装饰设计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金山区吕巷镇溪南路86号31幢1402号。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四川天则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但咏梅,四川天则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上海蓝天房屋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杨浦区黄兴路1599号五楼(507-513室、515室、516室)。
法定代表人:厉生荣,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虞身勍,男,1987年10月22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杨浦区,系该公司员工。
原告上海鼎照装饰设计有限公司与被告上海蓝天房屋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2月2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本院经审查认为,因案情复杂,本案不宜适用简易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审判长***
人民陪审员*蕾
人民陪审员***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二日
法官助理***
书记员*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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