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荣盛华府二区项目工程25-41号楼施工现场未采取洒水、覆盖降尘措施;预拌砂浆未采取密闭、围挡降尘措施,根据《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八十九条和《蚌埠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规定被责令改正并被罚款三万元(蚌埠市城市管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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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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