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7)鲁0812执1526号
申请执行人:***,男性,1965年9月25日出生,住福建省惠安县。
被执行人:厦门邝沛幕墙有限公司,住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厦门邝沛幕墙有限公司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法律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7)鲁0812民初462号民事判决书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八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