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康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铁力市德龙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案件编号:

案由:

金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执行法院:

章丘市人民法院

日期:

2018-07-20

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8)鲁0181民初444号之一
原告:中康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住所地: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洞庭路***号1段****室。
法定代表人:康与宙,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女,生于1990年9月16日,汉族,该公司工作人员。
被告:铁力市德龙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黑龙江省伊春市。
法定代表人:***。
被告:***,男,生于1961年9月4日,汉族,住黑龙江省铁力市。
被告:***,女,生于1963年11月6日,汉族,住黑龙江省铁力市。
原告中康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被告铁力市德龙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案于2018年1月17日立案,原告于2018年7月1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在本案诉讼过程中,原告中康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自愿撤回起诉,经审查无规避法律的行为及事由,本院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中康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810元,保全费820元,由原告中康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长李丽
人民陪审员宁凡贵
人民陪审员***
二○一八年七月十二日法官助理***
记录**
序号案件名称案件编号
相关更新信息
建筑企业
中标业绩
企业资质
热门产品
业主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