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与陕西远景工程有限公司、曾成贵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案件编号:

案由:

合同纠纷

执行法院:

陕西省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

日期:

2018-10-29
陕西省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8)陕07民终1084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男,生于1962年8月29日,汉族,下岗职工,住陕西省镇巴县。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陕西远景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为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陕西兴振业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陕西兴振业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曾成贵,男,生于1960年8月11日,汉族,佛坪县聚益物资供应部投资人,住陕西省佛坪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翟天宝,陕西省佛坪县148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上诉人***因与被上诉人陕西远景工程有限公司、曾成贵合同纠纷一案,不服陕西省佛坪县人民法院(2018)陕0730民初67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
本院在审理过程中,上诉人***于2018年10月26日申请撤回上诉。
本院认为,上诉人***在本案审理期间提出撤回上诉的请求,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4764元,减半收取2382元,由上诉人***负担。上诉人多预交的上诉费2382元予以退还,由其持据到本院领取。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判长熊稷藜
代理审判员*晓
代理审判员康馨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
相关更新信息
建筑企业
中标业绩
企业资质
热门产品
业主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