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江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等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案件编号:

案由:

--

执行法院:

黄石市西塞山区人民法院

日期:

2017-12-12
湖北省黄石市西塞山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7)鄂0203执恢232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湖北江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北省黄石市西塞山区磁湖堤8号。
被执行人:***,男,1965年5月28日出生,汉族,住浙江省东阳市,
被执行人:***,男,1965年3月31日出生,汉族,住浙江省东阳市,
被执行人:***,女,1968年5月6日出生,汉族,住浙江省东阳市,
被执行人:**,女,1972年10月27日出生,汉族,住浙江省东阳市,
本院在审理湖北江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一案中,申请执行人*海军于2017年7月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湖北江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撤回(2017)鄂0203执恢232号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人民陪审员*进
人民陪审员周芸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二日
书记员明*
相关更新信息
建筑企业
中标业绩
企业资质
热门产品
业主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