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地区: 浙江省-绍兴市

注册资金: 3028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02-01-18

联系电话:0575-8609...

企业法人:朱晓德

登记机关:新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企业介绍:浙江越达交通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01-18,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新昌县沿江东路2号,注册资本为3028万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公路工程施工、浇注工程(预拌商品混凝土);加工销售:预拌商品混凝土、预拌商品砂浆、水泥砖、水泥管;生产销售:各类小型预制构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 历史数据
序号 诚信信息 (共 21 条) 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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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运输车辆带泥运行,依据《绍兴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被罚款1000元(新昌综执罚决字〔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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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司所有的牌照为浙D11805的重型特殊结构货车,在新昌县羽林街道羽林路涉嫌运输车辆带泥运行,依据《绍兴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被行政处罚(新昌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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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浙D10518的4轴重型特殊结构货车有涉嫌违法超限嫌疑,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被责令改正,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罚款人民币陆仟贰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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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违法超限运输,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被责令改正,罚款贰仟壹佰陆拾陆元(绍路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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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违法超限运输,依据《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2016)和《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第三条第一款被责令改正,罚款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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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违法超限运输,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被行政处罚(绍路政罚﹝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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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车辆装载物掉落、遗洒或者飘散,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被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绍路政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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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车辆装载物掉落、遗洒或者飘散,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四十三条被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绍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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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车辆装载物掉落、遗洒或者飘散,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四十三条被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绍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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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违法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浙绍新公路(非)罚[2018]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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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越达交通工程有限公司诚信分析

诚信情况

序号 年份 诚信数量(个)
1202314
220222
320215
420202
520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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