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残疾人康复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工程未按规定办理工资支付信用担保手续或缴存工资支付保障金,依据《安徽省工资支付规定》第三十一条《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被罚款人民币2

相关工程

--时间2019-08-13
项目经理--信息来源
附件
相关更新信息
建筑企业
中标业绩
企业资质
项目经理
热门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