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电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天津市美好愿景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案件编号:

案由: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执行法院:

蓟州区人民法院

日期:

2018-09-05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8)津0119民初6799号
原告:天津电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天津市自贸试验区中环西路与西二道交口丽港大厦2-809。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闻静,该公司员工。
被告:天津市美好愿景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住所地蓟州区渔阳镇渔阳南路中段东侧盛达家园。
法定代表人:**,经理。
原告天津电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天津市美好愿景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6月6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本院经审查认为,因案情复杂,本案不宜适用简易程序。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审判长***
代理审判员**
人民陪审员***

二〇一八年九月五日
书记员*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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