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地区: 北京市-北京市

注册资金: 2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1984-09-04

联系电话:010-62263...

企业法人:敖天骄

登记机关: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企业介绍:北京昊海建设有限公司成立于1984-09-04,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清河毛纺路11号院1号楼,注册资本为200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出租办公用房;城市园林绿化;普通货运(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2年08月1日)。(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

  • 历史数据
序号 诚信信息 (共 19 条) 地区
1

因昌黎孔雀城A区工程存在细化施工方案、监理细则,按实际施工制定;屋面XPS无复检等问题,被下达《绿色建筑、建筑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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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因两园之间棚改安置房(一亩园项目)三标段工程存在建筑起重机械司机无证上岗作业的违

北京市
3

因创领小区工程未对现场的进场工人进行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10#楼外梯附墙杆非

河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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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将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镇(4-1-021)地块集体土地租赁住房项目二标段工程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分包给不具备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公司,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被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被罚款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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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将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镇(4-1-021)地块集体土地租赁住房项目二标段工程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分包给不具备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公司,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被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被罚款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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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将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镇(4-1-021)地块集体土地租赁住房项目二标段工程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单位直接责任人员姚志华被罚款35.1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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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将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镇(4-1-021)地块集体土地租赁住房项目二标段工程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赵超英被罚款35.1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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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将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镇(4-1-021)地块集体土地租赁住房项目二标段工程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单位直接责任人员姚志华被罚款85.9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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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将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镇(4-1-021)地块集体土地租赁住房项目二标段工程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赵超英被罚款85.9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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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因安瑞嘉园一期10#-30#楼及地下车库(含桩基)工程存在29#楼外梯最高处附着超长未使用原厂附着装置的违法行为,依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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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昊海建设有限公司诚信分析

诚信情况

序号 年份 诚信数量(个)
120231
220221
320202
420199
520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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