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槎滘村农民公寓1—24号楼,25、31、32、33、34号楼地下室等工程未执行或采取的施工措施低于《东莞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手册》中黑体字标志的施工措施的,被扣5分,公示期为2

相关工程

--时间2016-11-30
项目经理--信息来源
附件
相关更新信息
建筑企业
中标业绩
企业资质
项目经理
热门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