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沂源恒通新型建筑砖有限公司等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案件编号:

案由:

侵害实用新型专用权纠纷

执行法院: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日期:

2017-11-29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7)鲁01民初1960号
原告:***,住山东省济南市。
被告:四川纳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四川省泸州市。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被告:沂源恒通新型建筑砖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沂源县。
法定代表人:***,经理。
原告***与被告四川纳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沂源恒通新型建筑砖有限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11月14日立案。
本案审理过程中,被告沂源恒通新型建筑砖有限公司于2017年11月22日对涉案名称为“加固自保温砌块”(专利号:ZL201420436982.4)实用新型专利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了宣告无效的请求,并于同日被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受理。被告沂源恒通新型建筑砖有限公司申请本案中止诉讼。
本院经审查认为,涉案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效力处于不稳定状态,本案的审理必须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的无效宣告请求审查结果为依据,在审查决定书作出之前,本案中止诉讼。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中止诉讼。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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