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雇请的施工车辆于2019年11月23日12时28分在市航五路与航银路交界处西南角地块居住及配套设施项目1-9#及地下室工程工地门前路段在车辆轮胎带泥或未严实密封造成泄漏、遗撒污染城市道路的行为,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第四十二条第(四)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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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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