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未经批准擅自将四川省安岳县高石122井和高石133井产生的水基钻岩屑转移至潼南区亿源建材有限公司进行贮存、处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六项之规定,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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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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