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乌鲁木齐河分洪工程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水利建设质量管理有关规定,存在施工单位质量管理制度不完善,施工组织设计缺乏针对性且签批不规范,主要人员驻工地时间不满足合同约定,部分质量评定结论与事实不符;现场多处混凝土表面存在蜂窝、麻面、错台、漏浆等实体质量问题,依据新水厅〔2019〕30号,被新疆水利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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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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