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在2019年11月15日11时11分在(违法地点)深圳外环高速公路深圳段第2合同段实施了未在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违法行为,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第(一)项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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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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