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亚泰集团沈阳建材有限公司与被告中铁隧道集团二处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案件编号: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执行法院:

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

日期:

2018-11-12

******

******

******
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8)辽0113民初6382号******
原告:亚泰集团沈阳建材有限公司,住所地沈阳市沈北新区虎石台南大街29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136919949126。******
法定代表人:***,系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系北京市炜衡(沈阳)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中铁隧道集团二处有限公司,住所地三河市燕郊开发区学院路大街南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1082109309255P。******
法定代表人:***,系该公司执行董事。******
本院在审理原告亚泰集团沈阳建材有限公司与被告中铁隧道集团二处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18年11月1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亚泰集团沈阳建材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30007元,减半收取15003.5元,由原告亚泰集团沈阳建材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二日******
法官助理*********
书记员********
相关更新信息
建筑企业
中标业绩
企业资质
热门产品
业主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