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大兴区第四幼儿园(北京市大兴区第四幼儿园翻建项目)工程未严格按照建筑业安全作业标准进行施工,造成事故隐患,情节严重,依据《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被责令改正,罚款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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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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