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歙黟线徽州区南山至石塘公路(翰山至石塘段改建)工程未经审核同意擅自改变林地用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被责令限期恢复原状;罚款人民币17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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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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