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存在主钩钢丝绳变形达到报废标准的安全隐患,依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三十条第(一)项被警告,并被罚款人民币一万元整

相关工程

--时间2019-07-05
项目经理--信息来源
附件
相关更新信息
建筑企业
中标业绩
企业资质
项目经理
热门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