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于2020-3-13在坂田街道五和大道水质厂一节点工地出入口,建筑施工单位未由专人对施工现场进出路口及出场车辆进行冲洗和清理,依据《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款被罚款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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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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