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申请人抚顺天缘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抚顺木材市场亿联建材经销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案件编号: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执行法院: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日期:

2017-03-31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7)辽民申854号
再审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抚顺天缘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住所地:辽宁省抚顺县。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男,汉族,现住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
被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抚顺木材市场亿联建材经销处。住所地:辽宁省抚顺市新抚区。
经营者:***,男,汉族,现住辽宁省抚顺市新抚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辽宁***律师事务所律师。
再审申请人抚顺天缘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因与被申请人抚顺木材市场亿联建材经销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辽宁省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辽04民终1868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本院认为,抚顺天缘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二)、(六)项规定的情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二百零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一、本案由本院提审。
二、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审判长***
代理审判员***
代理审判员**

二〇一七年三月三十一日
书记员**
相关更新信息
建筑企业
中标业绩
企业资质
热门产品
业主名录